-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否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初始保护期自申请日起5年,这一期限可以通过每5年续期的方式延长至25年。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是
10年
如发明在其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12个月内有以下情况的披露,不会影响其新颖性:
- 由发明人披露;
- 由专利申请受理机构披露,
- 且该信息包含在:
- 发明人的其他申请中,并在有关机构不应当披露的情况下披露该申请;
- 未获得发明人允许,直接或间接从发明人处获知信息的第三方提交的申请中;
- 由直接或间接从发明人处获知信息的第三方披露该发明。
2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