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披露由第三方恶意造成,则在波兰享受6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先前,波兰知识产权法规中对专利申请没有新颖性宽限期。
接受以 “适当注意” (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20年
25年
1-6个月
否
- 授权费:申请人应于收到授权决定通知书后3个月内缴纳授权费、公告费以及首次年费(即第1-3年年费)。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1年逐年缴纳,年费逾期可在宽限期为6个月内缴纳,并同时缴纳当年年费的30%为滞纳金。
4-5年
- 授权费:申请人应于收到授权决定通知书后3个月内缴纳授权官费、公告费以及首次年费(即第1-3年年费)。
- 年费:申请人需分别在第6年和第8年缴纳下一阶段年费,年费逾期可在宽限期6个月内缴纳,并同时缴纳当年年费的30%为滞纳金。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