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
6年
4个月
否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20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发明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
*卢森堡是全球仅有的仍保留第I章20个月必须进入国家阶段的国家之一(另一个为坦桑尼亚),如需30个月进入国家阶段,必须提出国际初审请求。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授权费:无。
- 年费:每5年(有效期到期之前12个月内)缴纳一次续展费。年费可最晚延期在到期日后6个月内缴纳,需同时缴纳50.00欧元的滞纳金。
- 授权费:无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3年起逐年缴纳,年费的缴费期限为对应申请日当月的月底。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并同时缴纳20.00欧元的滞纳金。
初始保护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最长可保护25年。
- 授权费:无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3年起逐年缴纳,年费的缴费期限为对应申请日当月的月底。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并同时缴纳20.00欧元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