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 商标

印度尼西亚概况

印度尼西亚是跨大洲的单一制主权国家,主要部分位于东南亚,在大洋洲有一些领地。它的人口超过2.6亿,是世界上人口第四大的国家。该国与巴布亚新几内亚,东帝汶和马来西亚东部共享陆地边界。其他邻国包括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 帕劳以及印度的海外联合属地安达曼-尼科巴群岛。印度尼西亚是东盟的创始成员国,也是20国集团主要经济体的成员国。

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专利法》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商标和地理标志法》
  • 《外观设计法》
  • 《关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版权法》
  • 更多

印度尼西亚概况

印度尼西亚是跨大洲的单一制主权国家,主要部分位于东南亚,在大洋洲有一些领地。它的人口超过2.6亿,是世界上人口第四大的国家。该国与巴布亚新几内亚,东帝汶和马来西亚东部共享陆地边界。其他邻国包括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 帕劳以及印度的海外联合属地安达曼-尼科巴群岛。印度尼西亚是东盟的创始成员国,也是20国集团主要经济体的成员国。

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专利法》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商标和地理标志法》
  • 《外观设计法》
  • 《关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版权法》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

国际组织/协议

  •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 《专利合作条约》
  • 《商标法条约》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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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提交语言
印尼语

申请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Flow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Invention

发明:专利主管机构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和人权部知识产权局 

  • 英文:Directorate Gener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onesia),简称:DGIP
  • 网址:www.dgip.go.id
  • 印度尼西亚发明专利检索:Pangkalan Data Kekayaan Intelektual (dgip.go.id)
    • 印尼用W、P和S来区分PCT进入印尼国家阶段的申请、巴黎公约途径的国内申请以及简单专利申请,但在公开号和公告号的设置上,除了首次公布的A和二次公布的B以外,其它号码完全相同。

  • 专利类型类型编码规则示例
    PCT申请进入IDN国家阶段申请号【W】+【00】+【4位数公元纪年】+【5位数专利申请流水号】W00201305035
     公开号【ID】+【P】+【9位流水号】+【A】IDP000047819A
     公告号【ID】+【P】+【9位流水号】+【B】IDP000047819B公告号与公开号相同
    IDN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号【P】+【00】+【4位数公元纪年】+【5位数专利申请流水号】P00201406075
     公开号【ID】+【P】+【9位流水号】+【A】IDP000046213A
     公告号【ID】+【P】+【9位流水号】+【B】IDP000046213B公告号与公开号相同
    简单专利申请号【S】+【00】+【4位数公元纪年】+【5位专利申请流水号】S00201000025
     公开号【ID】+【S】+【9位数流水号】+【A】IDS000001591A公开号与公告号相同
     公告号【ID】+【S】+【9位数流水号】+【B】IDS000001591B公开号与公告号相同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号【A】+【00】+【4位数公元纪年】+【5位数专利申请流水号】A00201602368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号【IDD】+【9位数流水号】IDD000047902

提交语言:印尼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2. 微生物保藏及存活证明及其印尼语译文
  3. 委托书
  4. 权属声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5. 小实体声明//教育机构或政府研发机构证明
  6. 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其印尼语译文(不可DAS)
  7. 申请权转让证明(如有)
  8.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9. 专利实施声明

 

附加文件(如有)

  1.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2.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3. 进入印度尼西亚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4.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5. 微生物保藏及存活证明及其印尼语译文
  6. 委托书
  7. 权属声明/优先权转让证明(如需)
  8. 小实体声明//教育机构或政府研发机构证明
  9. 申请权转让证明(如有)
  10. 专利实施声明
  • 优先权文件副本:可最晚自优先权日起 16 个月内提交经核证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2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不接受优先权恢复)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不接受优先权恢复)

DGIP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  申请人可通过DGIP官方网站(www.paten.dgip.go.id)提交申请,并可在 60 分钟内获得回执。DGIP在收到专利申请后的 14 天内进行形式审查。如果文件不全,申请人有最多 3+2+1 个月(共 6 个月)的时间进行补正。
    • 若申请书是以印尼语以外的语言提交的,必须在申请日起 30 天内补交印尼语译文。
    • 申请人应在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答复。该期限可申请延长 2 个月,并可再交费延长 1 个月(合计最高 6 个月)。
  • 公告(Publication): DGIP将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 18 个月后的7天内进行公告,公告期持续 6 个月。在这 6 个月的公告期内,任何第三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交书面异议请求。申请人在收到异议通知之日起 30 天内提交答辩说明。如果公告期结束且没有收到致命的异议,或者异议已被记录,申请将正式转入长达 30 个月的实质审查期。
  • 申请人可以在申请6个月后提出提前公布请求。
  • 申请人应在申请日/优先权日起36个月内提交实审请求。在公告期结束后,且申请人已缴纳实审费的情况下,申请将移交给审查员进行实质审查。如有权利要求超出10项,需缴费超项费,且必须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完成缴纳。
    • 如申请人选择参加CS&E 合作程序(旨在 10 个月内获得首次审查意见),则实审费必须和CS&E请求费同时缴纳。
      •  如果DGIP作为CS&E程序的受理局(Office A),10 个月的处理时限是从收到 CS&E 请求和实审请求之日(或公告日,以较晚者为准)起计算。
  • DGIP需自申请受理日起 30 个月内给出审查结果,如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将在 2 天内打印证书并下发首笔年费计算清单。申请人需自收到授权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包含从申请日至授权当年期间的所有年费。
  • 上诉申诉 (Appeal Petition):针对驳回决定的上诉,申请人须在驳回通知发出之日起 3 个月内向专利申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请求。
    • 针对授权决定的异议,任何第三方须在授权通知发出之日起 9 个月内提出授权后异议请求。
  • 整个专利申请的处理过程最长可达 54 个月。

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

  • 若因参加官方展会、实验研发或学术论坛而公开,在申请日前 6 个月内不视为丧失新颖性。
  • 若因他人违反保密义务而泄露,在申请日前 12 个月内不视为丧失新颖性。

5-7年

  • 授权费:无
  • 年费:首次年费必须在专利授权之日起6个月期满之前缴纳。 首次缴纳的年费包括自专利申请日起至专利授权当年(含专利授权当年)的所有年费。 以后各年的年费最迟应在与专利申请日的月日相同的日期前一个月内缴纳。 如年费逾期,可在宽限期12个月内缴纳,但必须书面提出延期请求,并缴纳滞纳金。延长期限请求最迟必须在缴纳期限前7天提交。
    • 印尼年费通过paten.dgip.go.id电子缴费系统完成,如通过代理人缴费,需上传委托书;如申请人自行缴费,需上传专利证书,系统将根据专利的权利要求项数自动 生成账单代码 (Billing Code),完成缴费后,缴费信息将自动进入DGIP工作流并生成缴费清单。 缴费收据可在“专利后期申请”(Pasca Permohonan Paten)菜单中查看或下载。

是。

  • 《2016年第13号印尼专利法》中,明确包含了关于专利申请类型转换的规定。根据该法第40条第(1)款,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普通专利”(Patent)转换为“简单专利”(Simple Patent),也可以将“简单专利”转换为“普通专利”。法律第40条第(2)款规定,只要满足了法定的申请要求(第25条),这种类型变更的请求将被视为与原始申请日(Filing Date)相同。这意味着转换类型不会导致申请人失去原始的优先权或提交日期。
  • 根据第51条第(7)款,在提交专利类型转换请求时,必须同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如果在提交类型转换请求时没有同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该转换请求将被视为撤回。
  • 根据第38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专利类型转换请求必须在申请获得授权(Granted)之前进行。

实用新型:专利主管机构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和人权部知识产权局 

  • 英文:Directorate Gener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onesia),简称:DGIP
  • 网址:www.dgip.go.id
  • 印度尼西亚实用新型专利检索:Public Domain Patent Database Information System | PATENT (dgip.go.id)
    • 印尼用W、P和S来区分PCT进入印尼国家阶段的申请、巴黎公约途径的国内申请以及简单专利申请,但在公开号和公告号的设置上,除了首次公布的A和二次公布的B以外,其它号码完全相同。

  • 专利类型类型编码规则示例
    PCT申请进入IDN国家阶段申请号【W】+【00】+【4位数公元纪年】+【5位数专利申请流水号】W00201305035
     公开号【ID】+【P】+【9位流水号】+【A】IDP000047819A
     公告号【ID】+【P】+【9位流水号】+【B】IDP000047819B公告号与公开号相同
    IDN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号【P】+【00】+【4位数公元纪年】+【5位数专利申请流水号】P00201406075
     公开号【ID】+【P】+【9位流水号】+【A】IDP000046213A
     公告号【ID】+【P】+【9位流水号】+【B】IDP000046213B公告号与公开号相同
    简单专利申请号【S】+【00】+【4位数公元纪年】+【5位专利申请流水号】S00201000025
     公开号【ID】+【S】+【9位数流水号】+【A】IDS000001591A公开号与公告号相同
     公告号【ID】+【S】+【9位数流水号】+【B】IDS000001591B公开号与公告号相同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号【A】+【00】+【4位数公元纪年】+【5位数专利申请流水号】A00201602368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号【IDD】+【9位数流水号】IDD000047902

 

提交语言:印尼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委托书
  2. 权属声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3. 小实体声明/教育机构或政府研发机构证明
  4. 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其印尼语译文
  5. 申请权转让证明(如有)
  6.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7. 专利实施声明

 

附加文件(如有)

  1.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2.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3. 进入印度尼西亚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4. 委托书
  5. 权属声明/优先权转让证明(如需)
  6. 小实体声明/教育机构或政府研发机构证明
  7. 申请权转让证明(如有)
  8. 专利实施声明

1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不接受优先权恢复)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不接受优先权恢复)

DGIP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 申请人需通过官方网站(www.paten.dgip.go.id)提交申请书、缴费凭证及相关附件。DGIP对行政要求及各项费用(申请费、超项费、说明书超页费和实审费)进行检查,若不完整,申请人需在 28 天内补正,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撤回。若未缴纳实审费,申请亦会被视为撤回。形式审查完成后 14 天内发出将发出符合性通知(初审合格通知)
  • 满足最低要求的申请在自申请日起的3个月内的7天内进行为期 14 个工作日的公告,涉及国防安全利益的申请不予公告。在公告期内,第三方可以提出异议。
  • DGIP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专利性)及清晰度进行审查。审查员通常在 4.5 个月左右完成实质审查任务。
  • DGIP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授权或驳回的决定。根据印尼专利法的相关规定,DGIP必须在申请日起 12 个月内做出授予或驳回的决定。若获得授权,在获批后 2 天内将核发专利号并打印专利证书。
  • 简单专利的申请处理过程最长为 6 个月(从申请受理日算起直到做出决定)。

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

  • 若因参加官方展会、实验研发或学术论坛而公开,在申请日前 6 个月内不视为丧失新颖性。
  • 若因他人违反保密义务而泄露,在申请日前 12 个月内不视为丧失新颖性。

  • 授权费:无
  • 年费:首次年费必须在专利授权之日起6个月期满之前缴纳。 首次缴纳的年费包括自专利申请日起至专利授权当年(含专利授权当年)的第1年的年费,以及第2年的年费。 以后各年的年费最迟应在与专利申请日的月日相同的日期前一个月缴纳。 如年费逾期,可在宽限期12个月内缴纳,但必须书面提出延期请求,并缴纳滞纳金。延长期限请求最迟必须在缴纳期限前7天提交
    • 印尼年费通过paten.dgip.go.id电子缴费系统完成,如通过代理人缴费,需上传委托书;如申请人自行缴费,需上传专利证书,系统将根据专利的权利要求项数自动 生成账单代码 (Billing Code),完成缴费后,缴费信息将自动进入DGIP工作流并生成缴费清单。 缴费收据可在“专利后期申请”(Pasca Permohonan Paten)菜单中查看或下载。

3-5年

是。

  • 《2016年第13号印尼专利法》中,明确包含了关于专利申请类型转换的规定。根据该法第40条第(1)款,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普通专利”(Patent)转换为“简单专利”(Simple Patent),也可以将“简单专利”转换为“普通专利”。法律第40条第(2)款规定,只要满足了法定的申请要求(第25条),这种类型变更的请求将被视为与原始申请日(Filing Date)相同。这意味着转换类型不会导致申请人失去原始的优先权或提交日期。
  • 根据第51条第(7)款,在提交专利类型转换请求时,必须同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如果在提交类型转换请求时没有同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该转换请求将被视为撤回。
  • 根据第38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专利类型转换请求必须在申请获得授权(Granted)之前进行。

外观设计:专利主管机构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和人权部知识产权局 

  • 英文:Directorate Gener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onesia),简称:DGIP
  • 网址:www.dgip.go.id
  • 印度尼西亚外观设计专利检索Public Domain Patent Database Information System | PATENT (dgip.go.id)
    • 印尼用W、P和S来区分PCT进入印尼国家阶段的申请、巴黎公约途径的国内申请以及简单专利申请,但在公开号和公告号的设置上,除了首次公布的A和二次公布的B以外,其它号码完全相同

  • 专利类型类型编码规则示例
    PCT申请进入IDN国家阶段申请号【W】+【00】+【4位数公元纪年】+【5位数专利申请流水号】W00201305035
     公开号【ID】+【P】+【9位流水号】+【A】IDP000047819A
     公告号【ID】+【P】+【9位流水号】+【B】IDP000047819B公告号与公开号相同
    IDN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号【P】+【00】+【4位数公元纪年】+【5位数专利申请流水号】P00201406075
     公开号【ID】+【P】+【9位流水号】+【A】IDP000046213A
     公告号【ID】+【P】+【9位流水号】+【B】IDP000046213B公告号与公开号相同
    简单专利申请号【S】+【00】+【4位数公元纪年】+【5位专利申请流水号】S00201000025
     公开号【ID】+【S】+【9位数流水号】+【A】IDS000001591A公开号与公告号相同
     公告号【ID】+【S】+【9位数流水号】+【B】IDS000001591B公开号与公告号相同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号【A】+【00】+【4位数公元纪年】+【5位数专利申请流水号】A00201602368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号【IDD】+【9位数流水号】IDD000047902

提交语言:印尼语

必要文件:

  1.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2.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1. 委托书
  2. 权属声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3. 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其印尼语译文
  4.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5. 申请权转让证明(如有)
  6. 专利实施声明
  • 优先权文件:可在优先权期限届满后的 3 个月内提交经核证的优先权文件及印尼语译文。

10年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DGIP对外观设计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公开后进入3个月的异议期。在公布期间第三人无异议、实质审查期间审查员无异议的情况下,颁发专利证书。

  • 印尼外观设计必须以印尼语提交。
  • 补正:申请人需自收到补正通知后 3 个月内完成答复。该期限最多可延长 1 个月。
  • 公告:符合基本要求的申请将最迟自申请日起 3 个月内进行公告,以便公众查阅。申请人可以在提交申请时可以提出延迟公布请求,延迟公告不得超过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 12 个月。
  • 异议:任何第三方可自公告开始之日起 3 个月内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人须在收到异议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提交答辩。
  • 授权/驳回:若有异议,DGIP将在公告期结束后 6 个月内做出授权或驳回的决定, 若无异议,DGIP将在公告期结束后 30 天内颁发专利证书。
    • 印尼外观设计仅在有第三方提出异议时才强制进行实质审查。如果没有异议,则直接进入授权环节。

在申请日前 6 个月内,若因官方展览或科研开发目的而公开,不视为丧失新颖性。

  • 授权费:无
  • 年费:无

1-2年

是。同一类别下可包含一项或一系列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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