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DIP对实用新型仅进行形式审查,文件符合形式审查标准即可获得授权。如需诉讼或对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稳定性进行评估,申请人可于授权公告后1年内提出实审请求。
6个月
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初始可保护6年,可续展2次,最长可保护10年。
否
否
否
否
8个月
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DIP对实用新型仅进行形式审查,文件符合形式审查标准即可获得授权。如需诉讼或对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稳定性进行评估,申请人可于授权公告后1年内提出实审请求。
6个月
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初始可保护6年,可续展2次,最长可保护10年。
否
否
否
否
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