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申请人收到最终决定之前,可提出将发明类型由实用新型转换为发明。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12-14个月
是。在申请人收到最终决定之前,可提出将发明类型由实用新型转换为发明。
初始保护6年,可延长2次,最长可保护10年。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提交语言:葡萄牙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否
INPI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只在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时才可要求进行实质审查。一项受专利保护的发明可以与实用新型同时或者先后受到保护。为此,申请人有最多1年的时间来做出改变。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授权费:无。
- 年费:每5年缴纳一次,需在申请日到期前6个月内缴纳,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宽限期内缴纳,并需缴纳50%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