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明因第三方恶意披露,或因申请人或其原始权利人的行为而披露,及因申请英国专利而披露的,可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享受新颖性宽限期。
如发明因第三方恶意披露,或因申请人或其原始权利人的行为而披露,及因申请英国专利而披露的,可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享受新颖性宽限期
提交语言:英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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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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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文件(仅在MyIPO需要时提供扫描件)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 申请权转让证明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马来西亚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委托书
- 申请权转让证明
马来西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能包含一项权利要求并接受形式和实质审查,申请人需自申请日起2年内提交实审请求,对产品或过程有创新或对已有产品或过程的改进,应具有实用性,不要求创造性。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2-3年
10年,可续展2次,每次5年,最长可保护20年。
3-4年
- 授权费:不收取授权费。
- 年费:申请人需要通过缴纳续展费的方式在第11-15年,第16-20年进行两次续展,缴费节点为当年的授权日。
接受以“非故意” (unintentional)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