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知识产权局
英文:Luxembourg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简称:OPI
网址:Ministry of the Economy // The Luxembourg Government (gouvernement.lu)
卢森堡实用新型专利检索:BPP eRegister (public.ws_lu)
OPI对实用新型(短期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如不进行检索或提供其它国家检索报告,则只按短期专利进行保护。
OPI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授权费:无。
- 年费:每5年(有效期到期之前12个月内)缴纳一次续展费。年费可最晚延期在到期日后6个月内缴纳,需同时缴纳50.00欧元的滞纳金。
5-8个月
否
否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20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发明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
*卢森堡是全球仅有的仍保留第I章20个月必须进入国家阶段的国家之一(另一个为坦桑尼亚),如需30个月进入国家阶段,必须提出国际初审请求。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提交语言:英语/德语/法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卢森堡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委托书
- 申请权转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