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
否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如设计人或从设计人处直接或间接获取相关信息的第三方对外观设计作出披露,该外观设计不丧失新颖性。
12-14个月
提交语言:乌克兰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乌克兰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委托书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12-18个月
- 授权费:申请人需自收到专利授权决定后3个月内缴纳专利公告费和授权费。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1年开始逐年缴纳。首次年费应在专利授权后4个月内缴纳。年费逾期可在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宽限期内延期缴纳,需同时缴纳50%的滞纳金。
 
接受以“非故意 ”(Unintentional)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接受“非故意“ (Unintentional)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