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如发生以下情况:
- 公开了专利的详细信息,但未经发明人或任何拥有详细信息权利的人的同意
- 在因先前调查发明或其优点与政府的通信中公开
- 在印度中央政府认可的工业或其他展览中公开
- 未经发明人或其所有权人的同意,在任何此类展览中描述或使用该发明
- 在面向学会或由学会使用的报刊上描述该发明
- 申请人、申请人的继任人或征得上述当事人同意的个体,在进行合理测试时的公开工作中公开
则专利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享有新颖性宽限期。
否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提交语言:英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每页附图应包含关于新颖性的声明,以及(如果有的话)放弃设计的机械性作用与设计中使用的商标、作品、字母和数字的专有权的声明,并正规签署姓名及日期。
-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小实体声明
- 发明人声明
-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 优先权证明文件英文翻译文本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IDS表格/IDS文件/同族专利信息表
- 翻译者声明
在印度,如发生以下情况:
- 公开了专利的详细信息,但未经发明人或任何拥有详细信息权利的人的同意
- 在因先前调查发明或其优点与政府的通信中公开
- 在印度中央政府认可的工业或其他展览中公开
- 未经发明人或其所有权人的同意,在任何此类展览中描述或使用该发明
- 在面向学会或由学会使用的报刊上描述该发明
- 申请人、申请人的继任人或征得上述当事人同意的个体,在进行合理测试时的公开工作中公开则专利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享有新颖性宽限期。
授权费:无
年费:申请人应于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缴纳已开始和所有已到期的年费。年费自申请日起第3年起开始计算逐年缴纳,并需在每年申请日之前缴清,逾期可在滞纳期6个月内缴纳。
申请人需在每年的3月31日之前向印度专利局提供已授权专利的工作报告,说明该专利在前一年的商业工作状态。
是
- 授权费:无
- 年费:每5年缴纳一次续展费,如续展费未在期限内缴纳,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并同时缴纳滞纳金。
否
如参展商已按照规定的形式向专利局发出预先通知,则印度外观设计申请的新颖性宽限期为披露日起6个月。 根据印度专利法的规定,披露方式应为:
- 在工业或其他展会上展示设计
- 在展览期间或之后公开外观设计
- 第三方未经设计所有者同意,在展会期间或展会后展示或公布设计或设计说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