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个月
接受以 “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4-12个月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12-18个月
否
1-3年
是。申请人可以在专利申请公布之前但不迟于授予决定作出之前,请求将该申请将专利类型由发明转化为实用新型。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初始保护5年,每5年可续展1次,最长可保护25年。
12-18个月
接受以 “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4-12个月
12-18个月
否
1-3年
是。申请人可以在专利申请公布之前但不迟于授予决定作出之前,请求将该申请将专利类型由发明转化为实用新型。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初始保护5年,每5年可续展1次,最长可保护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