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
接受以“非故意” (unintentional)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如发明因第三方恶意披露,或因申请人或其原始权利人的行为而披露,及因申请英国专利而披露的,可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享受新颖性宽限期。
10年,可续展2次,每次5年,最长可保护2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2-3年
3-4年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接受以“非故意” (unintentional)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授权费:不收取授权登记费。
- 年费:申请人需要在授权后逐年缴纳年费,缴费期限为当年的授权日,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但需缴纳100%的滞纳金。
马来西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能包含一项权利要求并接受形式和实质审查,申请人需自申请日起2年内提交实审请求,对产品或过程有创新或对已有产品或过程的改进,应具有实用性,不要求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