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实用新型申请是否可类型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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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流程

  •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

    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 Corporation of Malaysia,简称:MyIPO

    网址:Start – Portal Rasmi Perbadanan Harta Intelek Malaysia (myipo.gov.my)

    马来西亚实用新型专利检索:Do it now (myipo.gov.my)

    • 授权费:不收取授权登记费。
    • 年费:申请人需要在授权后逐年缴纳年费,缴费期限为当年的授权日,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但需缴纳100%的滞纳金。
  • 马来西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能包含一项权利要求并接受形式和实质审查,申请人需自申请日起2年内提交实审请求,对产品或过程有创新或对已有产品或过程的改进,应具有实用性,不要求创造性。

    • 授权费:不收取授权费。
    • 年费:申请人需要通过缴纳续展费的方式在第11-15年,第16-20年进行两次续展,缴费节点为当年的授权日。
  • MyIPO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对于巴黎公约途径的专利申请,申请人需自申请日起 18 个月内提出实审请求;对于PCT途径进入马来西亚国家阶段的,申请人需自国际申请日起 48 个月内提交实审请求。申请人可选择标准实质审查或改进实质审查。标准实质审查中,马来西亚专利局将进行对申请的检索和实质审查,同时会考虑来自澳大利亚、英国、欧洲专利局、日本、韩国及美国对此发明的检索和审查结果。只有在该专利已获得澳大利亚、英国、欧洲专利局、日本、韩国或美国的授权时,才能提出改进实质审查。 在改进实质审查中,实质审查申请需经过简化的审查过程。 审查申请的新颖性、法定可专利事项以及与外国专利说明书的符合程度,符合授权条件专利申请即可获得授权。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提交语言:英语

    巴黎公约途径PCT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委托书
    2. 优先权文件(仅在MyIPO需要时提供扫描件)
    3.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4. 申请权转让证明

     

    附加文件(如有)

    1.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2.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3. 进入马来西亚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4. 委托书
    5. 申请权转让证明
  • 接受以“非故意” (unintentional)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如发明因第三方恶意披露,或因申请人或其原始权利人的行为而披露,及因申请英国专利而披露的,可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享受新颖性宽限期。

  • 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