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
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 Corporation of Malaysia,简称:MyIPO
网址:Start – Portal Rasmi Perbadanan Harta Intelek Malaysia (myipo.gov.my)
马来西亚实用新型专利检索:Do it now (myipo.gov.my)
提交语言:英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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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文件(仅在MyIPO需要时提供扫描件)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 申请权转让证明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马来西亚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委托书
- 申请权转让证明
否
10年,可续展2次,每次5年,最长可保护20年。
接受以“非故意” (unintentional)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如发明因第三方恶意披露,或因申请人或其原始权利人的行为而披露,及因申请英国专利而披露的,可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享受新颖性宽限期。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否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2-3年
是。发明专利申请可自审查报告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转换请求,并缴纳相应的费用。转换后的申请享有原申请的申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