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观设计申请是否可类型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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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申请日起3年内,或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经申请人请求可将专利类型由外观设计转换为发明/实用新型。

专利类型转换须支付转换费用。原专利申请转换后,将被视为撤回。

专利申请流程

  • JPO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审自动开始,申请人无需单独提出实审请求。JPO主要审查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 (*秘密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请求其外观设计在申请日起3年内保持秘密状态)。
  • 提交语言:日语

    巴黎公约途径PCT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2.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日语译文
    3.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日语译文
    4.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5.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6. 申请权转让证明
    7.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1.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2.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3. 进入日本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4.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5.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日语译文
    6.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日语译文
    7.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8. 申请权转让证明
  • 25年

  •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1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JPO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申请人应在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审请求。JPO在审查后确定没有发现拒绝理由的即作出授权决定。

  • 是。自申请日起3年内,或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经申请人请求可将专利类型由外观设计转换为发明/实用新型。

    专利类型转换须支付转换费用。原专利申请转换后,将被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