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12月17日莱特兄弟驾驶自行研制的飞机飞行者一号成功的在人类历史上首次重于空气的航空器持续而且受控的动力飞行,被广泛誉为现代飞机的发明者。莱特兄弟虽然不是进行航空器飞行试验的第一人,但他们首创了让固定翼飞机能受控飞行的飞行控制系统,从而为飞机的实用化奠定了基础,此项技术至今仍被应用在所有的固定翼航空器身上。
莱特兄弟认为困扰航空先驱们的飞行难题有三点,前两点分别是机翼和发动机。他们认为在这两点上前人已经有相当丰富的技术累积,已经问题不大。而他们将最后一点归结为如何控制飞机。1899年英国航空先驱帕西·皮尔策在一次悬挂式滑翔机试飞时失控坠亡的事件更是让他们坚信,要想成功飞行,更重要的是能安全地飞行,关键在于要有可靠的飞行控制系统。相比之下,和他们同时代的其他先行者们——大名鼎鼎如阿德尔、马克沁和兰利等人——还在醉心于打造大马力引擎。这些人常常把自己绑在控制系统还尚未经过验证的飞机上,在没有任何飞行经验的情况下就草率起飞,祈求好运会将自己和飞机带上天空。
1903年12月17日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在时速43公里(27英里)的刺骨寒风中”飞行者一号“终于成功起飞了。首飞的驾驶员是奥维尔,他飞行了12秒,航程36.5米(120英尺),时速只有每小时10.9公里(6.8英里)。在接下来的两次试飞中,威尔伯飞行了53米(175英尺),奥维尔飞行了61米(200英尺)。他们的飞行高度约为离地3米(10英尺)。
1906年,欧洲航空协会的人在各大出版社铺天盖地地发表文章对莱特兄弟进行质疑。一些欧洲的报纸,特别是法国的报纸尤其露骨,公开地说他们是在“哗众取宠”(bluffeurs)。法国航空俱乐部的创办人欧内斯特·阿奇迪肯对两兄弟的态度尤为不屑,但也就是这一年,莱特兄弟一边游说美国政府购买他们的飞机,一边在USPTO提出了专利申请。
莱特兄弟曾在1903年自行提交过有关航空器的专利申请,但没有获得通过。于是他们在1904年聘请了专利领域律师哈利·图尔明来为他们撰写新的专利申请书。图尔明没有辜负兄弟俩的期望。1906年5月22日莱特兄弟终于获得了他们梦寐以求的美国专利号821393的“飞行器专利”。该专利的说明对象是一架无动力飞行器——也就是他们的1902年款滑翔机,但该专利的厉害之处在于它主张的是对一种“新型实用飞行器控制手段”的所有权,而不管飞行器是否配备了动力。首先,专利描述了翘曲机翼技术,同时强调了“针对翼尖周围的气流进行机翼角度的变更”的概念,明示“任何通过改变机翼外轮廓来控制机身左右滚转的技术”皆属于该专利的管辖范围。接着专利还描述了可转向的垂直尾舵,以及如何创新地运用它让飞机进行“协调转向”,从而避免发生危险的逆偏航——这曾经让他们在1901年款的滑翔机上吃尽苦头。最后专利描述了前置升降舵,以及如何用它来控制飞机的俯仰动作。
为了回避上述的专利,其它一些航空先驱们设计出了副翼来模拟莱特兄弟在上述专利中描述并于公开飞行中演示过的滚转控制。在1908年7月4日,柯蒂斯驾驶着他的金龟子号完行了一次长达1公里的历史性飞行,赢得科学美国人杯。可没过几天他便遭到了莱特兄弟的警告,称他侵犯了他们的专利并要求他不得飞行或销售任何装有副翼的飞机。柯蒂斯不但拒绝支付专利许可费,还在1909年将一架装有副翼的飞机售给纽约航空协会。于是莱特兄弟一纸诉讼将柯蒂斯告上法庭,拉开了一场长达数年的法律争端的序幕。除了柯蒂斯以外两兄弟还起诉了一些国外航空业者,包括法国航空界领袖路易斯·鲍尔汉。对此柯蒂斯等人当时揶揄说:“只要有人跳到空中挥挥手臂,莱特兄弟也会给他告到法院去。”同时,购买了莱特兄弟专利的欧洲公司也跟着他们去起诉本国的其他飞机制造商,不过这些诉讼只能算部分成功。尽管在法国判决结果倾向支持莱特兄弟,但被诉方通过法律途径反复纠缠直至将官司拖到1917年专利失效为止。在德国,一家法院以当时被披露的1901年威尔伯的和1903年奥克塔夫·沙努特的谈话内容为根据,裁定莱特兄弟的该专利无效。在美国,莱特兄弟则与美国航空俱乐部达成协议,对该俱乐部批准的飞行表演进行授权,不对参演的飞行员发起诉讼。而相应的,受该俱乐部批准的活动承办人必须向莱特兄弟支付相关费用。
1913年2月莱特兄弟在与柯蒂斯之间的原始诉讼中获胜,法院裁定莱特兄弟的专利对副翼也一样具备效力,而柯蒂斯的公司随即提起上诉。1914年美国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有利于莱特兄弟的判决,而柯蒂斯公司则继续通过法律策略来避免受罚。莱特兄弟对于判决的结果感到满意,同时出于对自己公司执行层的不满,他没再竭力推动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来确保对生产的垄断。而实际上,他早就计划将公司出售并最终在1915年付诸行动,但出售后的公司还在继续着无休止的诉讼活动。1917年,一战正打得热火朝天,可是这些专利诉讼竟然搅得美军没有本国的飞机可用,对此表示压力很大的美国政府终于出手干预了。由政府牵头,航空器制造协会成立了。该协会在美国政府的批准下协调战时美国的各大航空器制造商建成一个专利池,会员企业只要支付一笔综合费用就可以使用这个航空业专利池中的任何专利,包括莱特兄弟的新旧专利在内。与此同时,所有的航空专利诉讼自动被撤销,专利税也被限制在百分之一。就这样,所有的航空企业之间开始自由地交易发明和理念。莱特-马丁公司(前莱特公司)和柯蒂斯公司之间也通过交换专利许可的方式向对方支付了200万美金。尽管法庭上的旁枝末节让诉讼一直持续到1920年才彻底结束,但莱特兄弟和柯蒂斯之间纠缠已久的诉讼终于走向了尾声。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莱特航空公司(前莱特-马丁)和柯蒂斯公司最终在1929年合并成为今天的柯蒂斯-莱特公司,这两家充满恩怨情仇的公司的后继者至今还在为航空业贡献着它的高科技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