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
提交语言:荷兰语
巴黎公约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荷兰语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荷兰语译文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 一件比荷卢外观设计申请可包含多个设计,但最多不超过50个设计。
否
申请日/优先权日6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1-2年
4个月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RVO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