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外观设计申请是否可类型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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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流程

  • 如以下情况发生,可享受12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 外观设计在台湾当局举办或认可的展会披露
    • 披露未经申请人同意的披露

      外观设计申请需在以上披露后6个月内提交至TIPO并提交相应的证据。

  • 3-6个月

  • 6个月

    • 授权费:收到授权通知后3个月内缴纳授权官费(不可延期)。
    • 年费:年费自第一年起算,应在收到授权通知后3个月内缴纳年费。随后年费的缴费期限为每年的公告日前一日。 如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延期缴费,并同时缴纳滞纳金。
  • 2年

  • 台湾不是巴黎公约及专利合作条约的签约国。 台湾加入世贸组织后,解决了国际申请优先权保护问题。 如果外国申请是在WTO成员国提交的,则可以在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要求优先权。 如外国申请人不是WTO成员国公民,但在WTO成员国有办公地点或住所,也可以在台湾要求优先权。专利申请提交后,TIPO对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无不合规定程序且无应不予公开之事,自申请日起18个月后公开。发明专利申请日后3年内,任何人均可以申请实质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案通过实质审查后,即可获得专利授权。

  • 20年

  • 15年

  • 提交语言:繁体中文

    必要文件:

    1.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2.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1. 优先权证明文件
    2. 委托书
    3. 优先权证明文件
    4. 优先权证明文件首页译文
    5.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6. 申请权转让证明

    2010年11月22日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实施的《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规定双方同意依各自规定,确认对方专利、商标及品种权第一次申请日的效力,并积极推动作出相应安排,保障两岸人民的优先权权益。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