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明由申请人有意或无意披露,或披露经过或未经申请人同意,可享受12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提交语言:繁体中文
巴黎公约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英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英译文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优先权证明文件首页译文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2010年11月22日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实施的《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规定双方同意依各自规定,确认对方专利、商标及品种权第一次申请日的效力,并积极推动作出相应安排,保障两岸人民的优先权权益。
3-6个月
提交语言:繁体中文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优先权证明文件首页译文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2010年11月22日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实施的《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规定双方同意依各自规定,确认对方专利、商标及品种权第一次申请日的效力,并积极推动作出相应安排,保障两岸人民的优先权权益。
20年
否
否
15年
如以下情况发生,可享受12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 外观设计在台湾当局举办或认可的展会披露
披露未经申请人同意的披露
外观设计申请需在以上披露后6个月内提交至TIPO并提交相应的证据。
6个月
如发明由申请人有意或无意披露,或披露经过或未经申请人同意,可享受12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