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语言:保加利亚语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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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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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自申请日起保护10年,可续展3次,每次5年,最长保护25年。
2-5年
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unintentional/due care)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否
如有以下情况,可享有6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 申请人或者原权利人明显滥用的
- 由申请人或原权利人在官方或官方承认的展览会上展出发明的
- 授权费:申请人需在收到授权通知后3个月内缴纳授权费。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1年开始逐年缴纳,最迟应在申请日当月的最后一天前缴纳,不能超过一个专利年,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并同时缴纳200%的滞纳金。
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unintentional/due care)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否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