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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左右拿到首次审查意见?在专利布局竞争白热化的海外市场,日本特许厅(JPO)的这项“极速通道”正在成为出海企业的秘密武器。
在日本专利申请体系中,除了常规的“早期审查”(加快审查)和PPH之外,还存在一个速度极限级别制度——“超级加快审查”(スーパー早期審査)。
相比普通早期审查,超级加快不仅零官费,更将首案审查周期压缩到了极限。如何借助这一制度为中国企业的日本专利申请按下“快进键”?本文为你拆解实务核心要点。
一、速度到底有多快?
根据JPO官方目标及《Status Report》统计数据,超级加快审查的处理周期极短:
| 案件阶段 | 官方目标周期 | 实际平均周期 |
|---|---|---|
| 日本国内申请首次审查(FA) | 请求日起 1个月内 | 约 0.9个月 |
| PCT进入日本阶段(DO申请)首次审查 | 原则上 2个月内 | 约 1.7个月 |
| 答复审查意见(OA)后的再审查 | 答复日起 1个月内 | 高度协同推进 |
注:对于非日文提出或外国受理局的PCT申请,2个月的起算点可能自JPO“文件电子化预计日”起算。但即便如此,相比常规审查动辄一年以上的周期,超级加快审查堪称断崖式提速。
二、申请准入门槛:两组硬性条件
超级加快审查并非法定必然程序,而是由JPO审核准入。案件必须已提实审且JPO尚未发出任何审查结果(如驳回理由通知、授权通知等)。在此基础上,申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组门槛:
1. 案件资格(满足其一)
- “实施相关” + “外国相关”:
- 实施相关:申请人或被许可人已经实施该发明,或计划在提交请求后2年内实施。
- 外国相关:同一发明已向外国专利局、国际组织申请,或通过PCT提交。中国申请人通过PCT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案件,天然满足“外国相关”。
- “初创企业(Startup)” + “实施相关”:
- 符合资质的初创企业不强制要求外国相关,但仍须具备实施背景。
2. 全流程在线化要求(极易踩坑)
- 从提交超级加快请求之日倒推4周起,申请人向JPO办理的所有手续必须全流程在线化;
- JPO发文也必须全部在线接收,不能使用纸件。若近期曾以纸件提交过委托书或优先权证明,须等待满4周后方可递交超级加快请求;
自2026年4月1日起,使用JPO在线发文功能还须完成“接收特定通知等的备案”(特定通知等を受ける旨の届出)。
三、实务操作:申请手续与材料准备
超级加快审查不加收额外官方规费(仅需缴纳常规实审费)。由日本当地代理人在线提交《早期审查相关情况说明书》(早期審査に関する事情説明書),并勾选“超级加快审查”。
说明书的核心说理要点包括:
- 实施证据:明确载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销售计划或预计2年内的实施时间表;
- 外国对应案:列明中国先申请或PCT申请号;
- 现有技术文献与对比说明:检索已知先行技术,并对本案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进行充分的技术比对;若外国对应案已有官方检索/审查结果,原则上须完整披露并说明差异;
- 分案说明:若为分案申请,须额外阐明其符合分案的实体要求。
四、防掉队指南:申请人的快速答复义务
超级加快是一场“双向奔赴”。JPO提速的同时,对申请人也设置了严格的时间约束:
- 日本境内申请人:OA发出日起 30日内 答复;
- 境外(含中国)申请人:OA发出日起2个月内答复。
务必注意:即便JPO在驳回理由通知书上标注的法定答复期限更长,只要超过2个月答复,案件就会立刻退出超级加快程序,被降级为普通加快审查。此外,出现以下情形也会导致直接降级:
- 请求日前4周内或审查过程中产生纸件交互;
- 申请手续存在形式缺陷且导致审查延迟;
- 现有技术披露或对比说明存在明显缺失;
- 实施证明或主体资格不被JPO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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