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语言:芬兰语/瑞典语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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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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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
是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提交语言:英语/芬兰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芬兰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委托书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否
初始保护期为申请日起4年,可续展两次,分别续展4年、2年,最长可保护10年。
PRH对发明专利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在芬兰,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自动开始,无需提交特定请求。一般PRH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为8个月,申请人需要在2-4个月的时间内答复审查意见。符合授权条件即可获得专利授权。
是。可在一件外观设计中包含多项设计。
需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自动开始,无需提交特定请求。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