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INPI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只在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时才可要求进行实质审查。一项受专利保护的发明可以与实用新型同时或者先后受到保护。为此,申请人有最多1年的时间来做出改变。
否
- 授权费:无。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5年开始逐年缴纳。申请费内包含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费。不收取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年费,但申请人需向INPI通报在第三年和第四年续展。随后的所有年费必须在申请日当年对应的日期前六个月内支付,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宽限期内缴纳,并需缴纳当年年费的50%为滞纳金。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发明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
如发生以下情况,可享受6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 在官方组织或官方认可的国际展览上造成的披露
- 因与发明人或其前身所有人的滥用行为有关的原因被公开导致的披露
是。在申请人收到最终决定之前,可提出将发明类型由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
INPI对发明专利申请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自动开始,无需另外提交请求。
如由设计人造成的披露,则其新颖性宽限期为披露日起12个月。
20年
是。在申请人收到最终决定之前,可提出将发明类型由实用新型转换为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