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bel对发明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需最晚申请之日起13个月内提出检索请求,检索报告将由EPO出具并附可专利性的书面意见,但并不具有约束力,专利申请自最早优先权日起18个月完成公开后即可获得授权。
1-2年
提交语言:荷兰语/法语/德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否
提交语言:荷兰语/法语/德语
巴黎公约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荷/法/德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荷/法/德译文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 遗传资源声明
接受以“适当注意” (due care)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 授权费:无。
- 年费:每5年缴纳一次续展费,如年费逾期可最晚延期在到期日后6个月内缴纳,但需额外缴纳12.00欧元的滞纳金。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3个月
初始保护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最长可保护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