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观设计申请新颖性宽限期

页之码 提交于

由设计人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在日本发生披露,该外观设计不丧失新颖性。

专利申请流程

  • 是。

    • 自申请日起3年内经申请人请求可将专利类型由实用新型转换为发明
    • 可在任意时间将实用新型专利转换为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类型转换须支付转换费用。原专利申请转换后,将被视为撤回。

  • 1-2年

  • 提交语言:日语

    必要文件:

    1.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2.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1.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2.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3. 申请权转让证明
  • 3-6个月

    • 授权费:申请人应于收到授权通知书后30天内缴纳授权费及第1年年费。
    • 年费:从授权之日起第2年开始逐年缴纳年费,年费逾期可以6个月内可以延期缴纳,但需同时缴纳200%的滞纳金。
  • 发明人进行披露(包括销售)后12个月内享有新颖性宽限期。

  • 是。

    •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9年零6个月的期限内,或者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发明专利可经请求将专利类型由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 可在JPO第一次提出驳回申请的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请求将专利类型由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类型转换须支付转换费用。原专利申请转换后,将被视为撤回。

  • 提交语言:日语

    巴黎公约途径PCT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2.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3. 申请权转让证明
    4.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1.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2.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3. 进入日本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4.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5. 申请权转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