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设计人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在日本发生披露,该外观设计不丧失新颖性。
1-2年
25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巴黎公约途径发明: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发明: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提交语言:日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日本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3-6个月
是
日本专利局
英文:Japan Patent Office,简称:JPO
网址:Japan Patent Office (jpo.go.jp)
日本发明专利检索:Japan Platform for Patent Information|J-PlatPat [JPP] (inpit.go.jp)
JPO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审自动开始,申请人无需单独提出实审请求。JPO主要审查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 (*秘密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请求其外观设计在申请日起3年内保持秘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