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日/优先权之日之前12个月内。
20年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
申请日/优先权之日之前12个月内。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丹麦专利商标局
英文:Danish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DKPTO
提交语言:丹麦语/英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产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是
- 授权费:申请人需在收到授权通知后2个月内缴纳授权费。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1年开始逐年缴纳,如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并同时缴纳20%的滞纳金。
1-3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