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
是
- 可在一件丹麦外观设计申请中包含多项设计,但必须在洛迦诺分类中同属一类。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20年
15个月
申请日/优先权之日之前12个月内。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丹麦专利商标局
英文:Danish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DKPTO
丹麦实用新型专利检索:PVSOnline - Patent & Varemærkestyrelsen (dkpto.dk)
4周
25年。用于修理复杂产品以恢复产品原貌的部件的外观设计享有至多15年的保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