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VO对发明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同时,或申请之日起13个月内提出新颖性检索请求,自检索请求之日起9个月内将收到检索报告,其中包含针对新颖性的书面意见 (written opinion),此时申请人有2个月的时间进行修改或提出分案。检索结果并不影响专利获得授权。
- 一件比荷卢外观设计申请可包含多个设计,但最多不超过50个设计。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 授权费:无。
- 年费:专利授权后自申请日第4年起逐年缴纳年费,年费可最晚延期在到期日后6个月内缴纳,但需同时缴纳50%的滞纳金。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 授权费:无。
- 年费:每5年缴纳一次续展费。年费可最晚延期在到期日后6个月宽限期内缴纳,但需同时加收50%的滞纳金。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提交语言:荷兰语/法语/英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RVO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
RVO对发明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同时,或申请之日起13个月内提出新颖性检索请求,自检索请求之日起9个月内将收到检索报告,其中包含针对新颖性的书面意见 (written opinion),此时申请人有2个月的时间进行修改或提出分案。检索结果并不影响专利获得授权。